•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县

首页法治文化 >正文

轻信他人落入传销陷阱 二十万元打水漂

时间:2019-06-04 08:55 作者: 通讯员 皇甫琳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皇甫琳)轻信好友有高官朋友可以介绍高薪工作,先后交给其二十余万元,工作非但没有找到,钱也被骗。案件事实真如王某所说的介绍工作吗?近日,白水法院西固法庭审理了这起因传销引起的所谓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查明该笔款是经王某同意,用于传销,遂依法驳回了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

王某和闫某是同村村民,2010年底闫某来王某家推销保险,称其在四川有熟人当大官,“四川省攀成刚集团公司”领导,可以为王某的儿子安排工作。王某领儿子一同前往四川成都,经过公司介绍,年收入可达百万,在公司“成功”人士的点化下,王某父子毫不犹豫的加入该公司,加入公司的前提就是购买公司产品。随后王某父子将20余万打到闫某和刘某的卡上。2012年7月该公司被成都市公安局予以取缔,王某父子方知所谓“四川省攀成刚集团公司”实际是一个传销组织,20万元打了水漂,王某向白水县公安局报案。2018年10月王某又以不当得利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王某与被告闫某之间不构成不当得利,双方之间系传销关系,有公安机关笔录为证,该款应认定为从事非法传销的投入,而且原告本人亦向公安机关报案,案件不属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法官提醒:找工作应通过正规渠道询问了解,切勿轻信他人花言巧语,被不法分子利用。对以介绍工作为由的传销新手段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切勿落入传销活动的陷阱。

编辑:马华莉

返回网站首页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