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09 09:28 来源:临渭检察
为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工作,把学习教育成果落到实处,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依托,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结合驻临渭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工作实际,通过对执法办案中心实地巡查和随机时段监控巡查、查看公安机关接处警记录登记簿等方式,进一步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
在近日对执法办案中心实地巡查过程中,员额检察官偶然发现侦查人员正在对涉嫌抢劫的焦某、杨某进行讯问,经检察官了解,焦、杨二人均系未成年人,但公安机关通知到场的监护人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还存在辅警讯问即讯问主体不合法的问题,检察官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口头纠正违法通知,严厉指出侦查行为的违法之处,并提醒侦查人员应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带至未成年人讯问室进行讯问,要求公安机关即刻进行整改。通过对侦查活动的实时有效监督,保证侦查办案程序的合法性,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临渭区检察院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标准,听取人民群众呼声和期盼,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通过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的规范、有力监督,有力打击犯罪,切实尊重保障人权,不断增强“检察为民办实事”成效,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良好风貌。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