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和最高检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制度的规定,深化检务公开,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办案质效,11月24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议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公安民警及所在村委会群众代表等参加,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大明、蒲亚丽参加听证会。
案情:
2021年5月份某日,在临渭区某村一院内,犯罪嫌疑人王某为朋友结婚帮忙接送客人,启动车辆时没有查看该轿车周围环境,在调头时将被害人碾压,致被害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听证会上,检察官及侦查人员对该案案件事实、证据情况进行了汇报,群众代表对王某平时的表现作了说明,最后王某进行了陈述,态度诚恳,悔罪于法。随后听证人员发表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事发后积极抢救被害人,主动投案自首,对被害人家属及时予以民事赔偿并取得了谅解,承担了应有的责任,其犯罪情节较轻,对其相对不起诉体现了司法温度、检察温情,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一致同意对王某相对不起诉。
本次听证会,是融法、理、情于一体的办案方式,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理念,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检察机关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公开听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