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11 08:59 来源:临渭检察
近年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创建“无黑无恶”城市目标,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坚定不移地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加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检察长履行专项斗争第一责任,直接办理重大案件,既挂帅又出征,发挥头雁效应,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有效增强了全体检察干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研究制定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适用标准,完善了案件评查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评查,理清侦查、起诉与审判大方向,为专项斗争提供制度保障。在专项斗争过程中,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专案专办,逐案明确责任人,领导全流程指导督办,确保高效有序办理。
严把办案质量关,提升办案质效
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同步阅卷,实质性引导侦查,从庭审指控犯罪角度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体系,尽量避免退查或减少退查次数,对确需退查的,明确取证方向与思路,保证尽快补查到位,提高办理案件质效。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严格遵循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治原则,逐案认真分析研判,准确评价犯罪组织特征,对达不到黑恶犯罪认定标准,以及个案中组织领导者、积极参加者认定标准的,依法不予以认定,坚决做到“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坚守住法治原则与法律适用底线。
强化联动配合,力求打深打透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继续落实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各项要求,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及其他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建立健全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构建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通报反馈等衔接配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形成步调一致、整体联动的打击合力,提升扫黑除恶斗争效果。配合公安机关、法院开展有重点的深挖“案中案”活动,对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社会秩序刑事案件,逐案查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对已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查清是否存在漏案、漏罪、漏人、漏伞、漏财问题。
扫黑除恶常态化,融入社会治理
今年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以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探索如何将扫黑除恶斗争融入社会治理中,把扫黑除恶斗争与城市治理现代化结合起来,将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农村,积极参与城市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打击黑恶犯罪的同时,强化矛盾风险预测、预警,落实“检调对接”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就发现的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监督、配合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开展工作,堵塞社会治理漏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目的。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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