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7 09:55 来源:临渭检察
2022年6月24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涉养老诈骗案件公开开庭审理,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琨鹏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对刘某某诈骗一案出庭支持公诉。
简要案情:
2018年以来,被告人刘某某慌称能够为他人办理养老保险、且能为他人购买高新区某小区低价房,后从网上购买虚假合同、票据、协议等骗取被害人信任,前后骗取四名被害人共计一百二十余万元,赃款已挥霍。
庭审过程:
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虚假劳动合同、虚假购房协议、假发票等书证,以及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对被告人刘某某诈骗他人的行为予以还原,法庭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当庭予以确认。辩论阶段,被告人刘某某对部分事实辩称其系向被害人借款而非诈骗,经公诉人补充讯问,结合在案证据,当庭予以驳斥,被告人最终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当庭宣判:
经过合议,法庭对刘某某诈骗一案当庭宣判,作出有罪判决。
检察官提醒:
一、严守法律底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奋斗观。切勿好逸恶劳,妄图通过来路不明的网络投资平台等非法途径快速致富,最终滑入犯罪深渊,不仅毁掉自己的家庭和人生,也对受害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二、广大群众应增强法制观念,提升法律意识。无论是办理公民养老保险还是低价房买卖,都有明确法律规定且需通过正当程序在正规的机构办理,切勿出于投机心理轻信他人通过“捷径”办理,最终导致巨大经济损失。
除了像本案这类以办理养老诈骗、购买低价房方式进行诈骗的,还有更多利用老年人身心特点,与社会热点和信息网络技术相结合,通过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等骗取大额钱财的诈骗行为。检察官再次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一定要高度警惕,树立反诈意识,提高反诈能力,切勿上当受骗。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