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19 10:45 作者: 特约通讯员 赵军玲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赵军玲)“少花钱,多办事,把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是个不错的做法。”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志强在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调研时再三强调。这是对区司法局转换思路,创新调解机制,采取“多劳多得”的有效“以案定补”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基层调解员积极性做法的肯定。
临渭区司法局将每年有限的人民调解经费进行整合,对调解案件从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评查,分类给予调解员补助,提高 了案卷制作水平,规范了调解工作,去年上半年,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上报规范性案卷56份,领取案卷补助7500元,而官道镇、永乐村等镇村因未上报案卷而 没有得到补助。大荔县在县委常委上明确每年安排财政经费120余万元保障调解工作,每名调解主任每月可以领到300元的工作补贴。华州区、蒲城县、华阴市 等区县对调解案卷按照优秀、良好、合格进行分类,分别给予调解员100-150元补贴,口头调解案件给予10-50元不等补贴,极大地调动了调解员的工作 积极性。
近年来,渭南市司法局狠抓人民调解工作,以推动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三项经费为着力点,在指导各级用好经费,加强管理上下足了功夫。2014年7月,以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特别是调解员补贴经费进行了 明确。各县市区局先后与财政部门沟通,以正式文件对经费进行明确,并落实到位。依据省司法厅关于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要求,印发了《渭南市人民调解员管 理办法》,从选聘条件、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级评定等方面对调解队伍进行有效管理。由市局制定“大培训”工作计划,按照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定期、分阶 段、分层次对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业务技能、案卷制作等集中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开展“寻找最美人民调解员”、“全市十佳人民调解 员”评选表彰等一系列活动,增强人民调解正能量,提高人民调解社会公信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编辑:白新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