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0 16:22 作者: 赵蓉 李嘉愉 来源:临渭区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12月19日冬日暖阳里,6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带着“司法救助暖人心,检察服务显真情”,“心系百姓,为民排忧”的锦旗,走进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这是该院今年以来第二次集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参与本次救助金发放活动的有区人大、区委政法委、区妇联、区残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相关领导,共同见证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工作,并对这项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敦祥(右一)
近年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新时代司法精神,树立司法为民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大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工作力度,坚持数量与质效并行,应救尽救、多方位救助,在区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加大工作力度,三年来共救助21人次,发放救助金26.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人次,未成年人4人次,残疾人2人次。
今年以来,临渭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院一盘棋,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在办案工作中认真核对需救助被害人的相关信息,及时向控申部门提供救助信息,控申部门检察官负责更进一步入户核查、协调救助资金落实。他们由被动救助变主动救助,由定向救助变精准救助,通过深入申请人居住地全面核实申请人身份,调查与原案件的关系及现实生活状况,审查、审核原案法律文书,跟踪原案件办理结果等工作环节的评判,确定救助对象,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9.8万元。正是这些扎实、高效、负责、透明的工作方式,使司法救助工作更加公平、精准,为受难群众缓解了生活上的燃眉之急,让更多群众更多家庭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与关怀,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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