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15:40 作者: 通讯员 田中强 来源:临渭区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田中强)2019年11月15日,阎村镇西王村一组组长来到镇调委会,申请调解该组的果园承包纠纷。
镇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老陈受理后,问明了纠纷的具体情况,又骑上摩托车到西王一组走访了部分知情的村民,得知了纠纷的真相:原来,在1999年10月,西王一组村民李乙承包了本组苹果园30亩,期限20年。李乙在承包期间,由于无力经营,以各种理由迟交、少交甚至不给组上缴纳承包费,村民意见特别大,形成了多次村民群访事件,更严重的是,此案告到了法庭,渭南中院在2014年做出了判决,终止承包合同,并要求李乙限于一个月内腾出果园,但到实际中却难以执行到位,一拖十几年过去了。2015年,由于苹果树年久老化,品种淘汰,李乙挖掉了苹果树,又新栽了核桃树,以投资太大为由又不愿缴纳承包费,村民们怨声载道。2018年,国家取消了集体耕地的种粮直补改策,李乙认为是组上克扣了他的粮食直补款,到处上访。2019年10月承包合同到期,李乙既不想继续承包,又不让别人承包,组上决定发包给第三人,他以各种理由不交出果园,扬言核桃树是他栽的,他要砍伐,村民坚决阻止,矛盾不断激化。
调解员老陈掌握了大量事实后,及时给镇领导作了汇报,决定成立了镇、村、组及村民代表为成员的专业调解班子,随时沟通,在依法依规和维护村民利益的前提下,找准解决纠纷的突破口,全力以赴化纠纷,群策群力保稳定。
2019年11月20日,在镇调委会,调解员召集村、组干部、村民代表以及李乙,开展依法依理的调解。首先,尊重原承包人优先承包的原则,征求原承包人李乙的意见,他表示不愿承包,调解员就让他写了一份放弃继续承包果园的承诺书,并签字按指印,防止出尔反尔。其次,和组干部、村民代表商定下一步的调解思路,接着进行个别入户走访,提出调解方案,听取村民意见,并对村民进行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消除村民的顾虑。最后,在大多数村民意见基本统一的前提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最终以果园均分到户的办法解决了此事,随即由村委会协助组干部完善分地、登记等后续工作。一起纠结了几十年的果园承包纠纷案终于得到彻底化解。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