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5 08:50 来源:临渭检察
10月13日,全市检察长研讨班在渭南市检察院召开。临渭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永江在研讨班上以《树立新理念 展现新作为——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报告》为题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今年以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坚决贯彻高检院、省、市院决策部署,立足刑事检察职能,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适用。2020年1-9月份,共审结831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85人,适用率已从年初的82.28%上升为94.46%;法院的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1.27%。该院的做法是:
一、积极主导,强化协作
一是督促侦查机关在侦查环节开展认罪认罚告知、教育工作。年初,该院在办案中发现侦查机关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及适用相对滞后,遂通过座谈会、《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多途径督促侦查机关积极适用。通过半年多来的努力,侦查机关建议适用率呈逐步上升趋势。
二是做到案件“应用尽用”。在办案过程中,依法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保障犯罪嫌疑人依法获得法律帮助和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坚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全阶段,今年重点按照“从轻罪拓展到重罪,从普通犯罪拓展到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的工作思路,逐步逐类地做到案件范围全覆盖,罪名适用无限制,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今年以来,在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中适用62人,适用率占92.54%;职务犯罪案件适用3人,适用率为100%。
三是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前过滤作用,对案件进行科学分流。对符合条件的认罪认罚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是实体从宽的重要体现,也是审前分流的重要方式。该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具体案情对认罪认罚的155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的程序选择权,在与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书时,对案件适用程序进行选择,建议适用速裁程序95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71件。
四是建立完善工作沟通衔接机制。积极进行相关探索,结合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实体及程序问题,加强与法院沟通,进一步规范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案件变更量刑建议等具体工作流程,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效开展。在认罪认罚具结书签订后,在庭审过程中因被告人认罪态度发生变化,或者出现新的事实、证据等情况,检察官根据庭审需要可适时变更量刑建议,庭后需书面报请领导审批,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适用。
二、多措并举,精准量刑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夯实思想基础。该院高度重视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文件精神,尤其是最高法、省高法关于常见罪名的量刑指导意见的学习,共组织观看视频4次、组织领学8次、典型案例学习9次、外派培训6人次、个案研讨36件次,提倡平时的自我研修,也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和辅助人员召开多次会议进行专题培训。今年主要对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每名办案人员思想上有重视,认识上有提高,行动上有作为,不断提升工作素能。
二是确定明确目标,夯实工作基础。年初,该院提出认罪认罚适用率最低应达到75%以上,持续提高确定刑量刑建议适用率和法院对量刑建议采纳率。依托综合业务部对开展认罪认罚适用情况、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提出、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情况周通报26期,每半月、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分阶段总共进行了24次专项分析,纳入日常业务分析研判体系,及时通报全体办案的员额检察官。通过努力,至9月30日,该院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4.46%。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夯实责任基础。对在办案件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细化责任到人,即由办案员额检察官向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逐案书面说明理由,认真执行“反向报备”制度;对于未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和未被法院采纳量刑建议的案件,逐案逐人反向检查,分析原因,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切实增强员额检察官的工作主动性,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更好的开展工作。
四是积极沟通协调,加强释法说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优势,在案件批捕之时和受理之初,引导公安机关尽早收集定罪量刑证据,确保量刑建议质量;加强与法院就常见罪名的证据标准、量刑幅度、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常态化交流,统一司法办案处理原则、标准与尺度,以危险驾驶罪为类案的突破口,主导确立了量刑标准;对于最高法无明确量刑指导意见的复杂疑难案件、新罪名案件,则结合省内其他地区已生效同类案件的量刑范围和最新司法解释精神,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综合评判,最终确定量刑建议,以提高量刑建议精准率。
三、加强保障,积极参与
一是积极与司法局、律所联系,建立值班律师制度。该院经过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沟通协调,全面落实派驻值班律师制度,现有值班律师5名,通过正式文件对值班律师的值班时间、地点、职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是提供必要办公场所和设施,保证值班律师正常提供法律帮助。为值班律师在该院办公区设立专门的值班场所,配备必需的办公设施,每周二、四下午由值班律师在我院轮流值班;积极联系看守所,为值班律师每周一、三、四下午在看守所、强制隔离治疗中心值班提供便利。
三是依法保障值班律师行使职责。该院规定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时,需为值班律师提供必要的案件材料,以便值班律师知悉案情,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意见。
四、强化监督,严防风险
在办案中,要求检察官严格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办案责任制,严格纪律要求、厘清权限责任,细化认罪认罚案件办案流程,强化监督,严防认罪认罚廉政风险。
一是加强对刑事检察部门案件和人员的横向监督管理。综合业务部门通过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数据研判、情况通报进行监督,检务督察部门通过督察巡察、追责惩戒等方式实施监督,纪检监察组通过督察巡察、追责惩戒进行纪律监察,各部门、机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横向监督合力。
二是加强省市院、各业务条线、本院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对承办人的纵向监督。不起诉书由分管检察长审批,起诉书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对明显不当的处理意见可提出意见或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
三是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文书公开、法院反馈、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全面监督认罪认罚工作全过程。今年以来,该院积极推行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及释法说理工作,对9件认罪认罚不起诉、批捕、不批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主动接受全方位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临渭检察院将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把立法规定落实到具体案件中,真正发挥好检察主导作用,努力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化率,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形成有效的办案合力,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落实和平稳发展,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