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2 10:20 来源:临渭检察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的协作配合,深化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建设,共同破解土地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难题,推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12月20日至12月21日,临渭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蓉、第四检察部干警,与临渭区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分管副局长郭日升、张军龙以及土地执法领域10余名工作人员,在临渭区检察院第四会议室参加同堂培训,共同聆听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副局长潘辉的专题授课。
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开展本次同堂培训,本着务实精神、力求在解决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上达成共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题,从行政检察职能分布到“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活动的开展,重点就新时代如何更好履行行政检察职责,担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进行了解读。并结合专项工作实际要求,提出了解决思路和方法,一个个详实、鲜活的案例和理论知识使参训人员受益匪浅,不但领会了为什么做,更学会了如何去做。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副局长潘辉以《土地执法查处相关问题分析》为题,从自然资源部执法局职能、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既有对工作职能的介绍,也有对执法过程中的难点,以及今后相互协作的设想,其目的是共同推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并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对土地执法依据的基本原则、方法、步骤进行讲解,进一步加深了参训人员对开展此项工作的认识,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中提供了规范依据和明确指引。
会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培训常有,同堂培训不常有”。此次培训采取专题讲座、案例解读等方式,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既有基础理论的讲解,也有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十分“过瘾”,收获满满。参训人员同时也表示,此次培训的最大收获不仅仅是知识的汲取,更多的是思想的碰撞、观念的更新,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同堂培训更好地凝聚了共识,为以后的工作更加协调顺畅的开展打下基础,以便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下一步,临渭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同堂培训为契机,落实好双方共同签署的《关于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多思考,多总结,多实践,进一步加强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法律、政策、理念、实践层面找到最佳结合点,共同推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规范高效开展。
编辑:王倩
上一篇: 临渭检察:严格落实责任 全力防控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