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8 15:25 来源:临渭检察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9月7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长效化运行,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对于五年以上的“积案”“挂案”进行全面摸排,首先由各办案单位自查,该移送审查起诉的尽快移送审查起诉,该撤案的撤案,该终止侦查的终止侦查;其次研判个性问题,总结共性问题,形成制度固化实施,加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与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的有效衔接。二是对涉案财物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该上缴国库的及时上缴,该返还受害人的及时返还受害人,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的及时解除,加强对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程序及期限问题的监督。
2022年11月7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工作推进会,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大明、临渭公安分局副政委孟渭舟参会。会上,公安机关办案人首先汇报了五件典型案件,其中三件为“积案”,两件为涉案财物找不到受害人而无法返还。与会人员结合五件典型案件,分别发表了各自意见,并就如何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和做好清理专项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最后,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大明强调:一是要从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的角度出发,深刻认识开展“积案”“挂案”、涉案财物处理情况清理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深刻把握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和清理专项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同向发力做好此次专项工作;三是要总结经验,固化长效措施,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树牢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的意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