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13 08:27 作者: 记者晋彤通讯员孔冰 来源:渭南日报
日前,临渭区检察院依照省市检察院部署要求,从今年四月起集中开展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
据了解,随着专项监督活动的开展,该院发现临渭区阳郭镇大王村及周边村组的村民因自然环境和长期生活习惯影响,大多数群众缺少环境保护意识,将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露天随意倾倒、堆放的问题普遍存在,主要倾倒位置为门前及村周边沟坡地,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
临渭区检察院依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向临渭区阳郭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对未采取防治措施而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的行为依法妥善处置,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和措施,消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大检查力度,对辖区内非法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倾倒点位进行一次认真排查整治,杜绝此类污染秦岭生态环境的问题再次发生。收到检察建议后,阳郭镇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整改、督办工作小组。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对零散垃圾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共清理白色垃圾、杂物等320立方米。
据悉,该村针对垃圾无处排放的情况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点。目前,已修建垃圾台6处,购置垃圾桶24个,设立网状护栏两处,着重解决群众居住密集区垃圾、杂物随意排放问题,保护周边环境。其他村也结合实际,修建垃圾场,修建垃圾池、购置垃圾桶。
截至目前,临渭区检察院通过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共计摸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立案审查后,发出检察建议书两份,及时发现和纠正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形成互促互动解决问题机制,促进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公益,为有效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
编辑: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