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28 08:44 作者: 通讯员 田中强 来源: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田中强)2019年元月3日下午,一名年近60的男子气冲冲地来到临渭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后简称区医调委),声称这事如果解决不了,他就去信访局上访。调解员老杨热情相待,嘘寒问暖,端茶倒水,逐渐打消了他的怨愤之情,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位男子名叫白某,57岁,家住固市镇白家村一组,一个多月前,因右手肘关节处长了一个疙瘩到某镇卫生院就医,经检查诊断为滑囊炎,当日住院做了切除手术。后因伤口感染化脓不愈合,他不得不到上级医院——渭南市某医院检查治疗,经住院治疗26天后痊愈。患方认为:“一个小小的手术,由于镇级卫生院医生给伤口换药不及时,消毒不彻底,治疗不到位,致使伤口感染,自己不得不奔波到市里医院治疗,多受疼不说,还额外多花冤枉钱,加重了自己经济负担,理应进行赔偿。可气的是卫生院态度暧昧,不闻不问,没人情,伤人心”。区医调委调解员立即赶赴到卫生院,联系院长调取了诊疗病历,指出了卫生院存在的过错责任,又和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协商,经过调解员苦口婆心、不厌其烦的疏导沟通,2019年1月11日,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方一次性补偿患方2000元,医患双方握手言和,也消除了一起上访隐患。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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