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2-10 13:38 来源:渭南政法网 点击量: 次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周东峰 马妍)2015年2月6日,临渭区法院大门外鞭炮齐鸣,辛会强手持一封长长的感谢信来到临渭区法院,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2014年3月,这起案件受理后曾令临渭区法院闫村法庭的法官眉头紧锁,因为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辛会强曾三次起诉、三次撤诉。这次她虽然提供了三名被告的详细信息,但却仍然提供几经涂改的借条复印件,面对这个特殊的案件,承办法官深知案件的艰难和任务的艰巨。
辛会强与三被告系亲戚关系,十九年前,辛婉梅(化名)的丈夫,贺佳婷(化名)、贺佳鹏(化名)的父亲贺建民(化名)因做生意从辛会强处借款8200元,并约定月利息1.5分,后辛会强多次催要,其于2009年8月1日书写借条一份,内容“借辛会强人民币捌千贰佰元正,年终归清,月息15厘,贺建民签名”。但贺建民还未及时还款便于2010年3月因车祸匆匆离世。辛会强依借条到贺建民家索要借款,贺建民妻子和子女均称不知借款一事,情绪激动的辛会强在辛婉梅家多次打砸,当地派出所多次出警制止,辛会强又去贺建民已出嫁的女儿贺佳婷家索要借款,双方冲突一再升级,使原本和睦的亲戚反目成仇。在一次打闹中,辛会强的原始借条被贺佳婷撕毁,辛会强无奈依借条复印件诉至法院要求辛婉梅、贺佳鹏、贺佳婷还本付息。案件受理后,法官干警按起诉书的地址找到被告辛婉梅,后又经多番寻找联系到贺佳婷及贺佳鹏。确定开庭时间后,合议庭多次讨论,借款人已去世,三被告都表示不知道借款一事,原告手中也只有一张几经涂改的借条复印件,如依证据简单判决,原告请求难以支持,不能真正还原事实真相,更不能令原告服判,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寇鹏涛针对双方矛盾,制定了多套调解方案,并希望通过加大调解力度,解决双方多年积怨。考虑被告辛婉梅年纪大,身体不好,寇法官多次联系被告贺佳鹏、贺佳婷,对二人进行劝导,经过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二人渐渐敞开心扉,被告贺佳婷表示父亲刚刚去世,辛会强催要借款,因经济紧张请原告宽限,但后来因为原告多次无理取闹,使还未从丧夫之痛中走出的母亲更加伤心,两人才拒绝还钱。只要原告承诺今后不再因借款的事对二被告的母亲发难、找事,两人愿意替父还债。后承办法官又多次与原告辛会强沟通,原告辛会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再不去辛婉梅家闹事。最终在承办法官寇鹏涛耐心劝说与调解下,被告贺佳鹏让原告辛会强撤回对其母辛婉梅、其姐贺佳婷的起诉,自己与其达成调解协议,并承担该笔债务。收到全部案款的辛会强激动的热泪盈眶,深深地被办案法官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为群众办事的热情打动。这才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类似这样看似于法无据、真相难寻的特殊案件在基层会经常发生,但闫村法庭法官干警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和司法为民理念,耐心释法明理劝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妥善化解每一起纠纷,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群众满意。
编辑:刘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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